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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例题精讲

时间: 焯杰2 公共基础知识

  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例题(一)

  C.通讯秘密

  D.社会文化权利

  2.

  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 )。

  A.年满18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B.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C.享有政治权力的人

  D.出生在我国的人

  3.

  李某有儿子、儿媳、孙子和未婚女儿,李某的儿子已于去年病故。依据我国《继承法》,待李某死亡时,其儿子应继承的那份遗产由下列何人代位继承?( )。

  A.李某的儿媳

  B.李某的兄弟

  C.李某的孙子

  D.李某的女儿

  4.

  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 )。

  A.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B.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

  D.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

  5.

  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

  A.某甲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有追偿权

  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例题答案

  1.答案: B

  解析:

  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可见,通信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包括公民与其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以及保守自己信件秘密的权利两方面内容。题干中提到某收发员为收集邮票,故意隐匿毁弃他人信件,侵犯了通信自由权利,故正确答案为B。

  本题相关知识点:

  1.隐私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隐私权的特征有: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的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2.通讯秘密指通信内容有保持秘密不为人知的自由外,通信对象、通信时间、通信方式均在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权所保障的范围之内。

  2.答案: B

  解析: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C

  解析: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在本题中,李某儿子应继承的那份财产应该由李某的孙子继承。故正确答案为C。

  4.答案: D

  解析: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

  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

  予支持”。题干中某男以市价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体现出第三方善意,另一方主张追回

  ,法院不予支持,所以A选项不正确。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

  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

  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所以B选项错误。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C选项中应

  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选项错误。

  根据《收养法》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

  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本

  题中,这对夫妻虽然有一名健康的男孩,由于收养对象是孤儿,不受已有子女不能收养以

  及仅收养一名的限制,所以D选项正确。

  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5.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答案为A。

  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例题(二)

  1.甲市工商局和税务局为整顿市场秩序进行联合执法,对个体户高某给予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高某不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后来经过调查,发现对高某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应当予以撤销。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市工商局和税务局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甲市政府是赔偿义务机关

  C.高某只能选择甲市工商局或税务局中的一个予以赔偿,一旦选择,另一个局都无责任

  D.甲市工商局,税务局和市政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2.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就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这些规定不包括( )。

  A.国务院部门规定

  B.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C.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3.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国家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B.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不包括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

  D.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4.

  (不定项选择)“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下列关于“依法治国”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5.

  领导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 )。

  A.退休制

  B.选举制

  C.任期制

  D.轮换制

  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例题答案

  1.答案: A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2.答案: B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根据此法条得知,规范性法文件的效力等级为规章或规章以上的,是不可以附带审查的。

  3.答案: C

  解析: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C选项错误,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应当包括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故正确答案为C。

  4.答案: B

  解析:

  法制完备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先决条件,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法制完备首先是形式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故A项正确。实质意义上的完备则指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法制完备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但真正达到法治还有其他的内涵,故B项说法不准确。依法治国还有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制约公权力,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等内涵,故C、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

  5.答案: C

  解析:

  《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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