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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题和答案(6)

时间: 楚欣2 资讯

  165、法律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何规定?

  答案: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66、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哪些内容,记录和凭证保存多长时间?

  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167、食品检验实行什么负责制?

  答案: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

  168、《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的复检有何规定?

  答案: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

  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169、法律对进口食品入境有何要求?

  答案: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170、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什么内容,对不良信用记录的如何处理?

  答案: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的金融机构。

  二.辨析题

  1、我国实行食品免检。(×)

  辨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

  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费用向生产经营者收取,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辨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辨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4、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可以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辨析: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食品生产者可以适当采购或者使用接近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

  辨析: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6、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可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辨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7、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可以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辨析: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8、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继续有效。(×)

  辨析: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9、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辨析: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10、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辨析: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11、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辨析: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12、经营者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保存自己所做的进货查验记录和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添加剂保质期满后一年,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辨析:食品添加剂经营者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依法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3、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辨析: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

  14、我国可以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辨析: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5、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辨析: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1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

  辨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

  17、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辨析: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18、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辨析: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19、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辨析: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瑕疵的,不适用有关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辨析: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21、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辨析: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2、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2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24、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辨析: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5、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辨析: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26、食品保质期,指食品在标明的任何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辨析:食品保质期,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27、食品抽检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无偿提供被抽检的食品。(×)

  辨析: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28、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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